本文探讨的是,在2024年7月1日实施的修订版《公司法》背景下,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的处理与亏损的弥补。
一、税后利润的处理顺序: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股东
1、税后利润优先弥补亏损
这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那么公司当年利润既不提取公积金也不得分配,而应先弥补亏损。
法条依据: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在公司没有亏损或法定公积金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下,应当提取当年税后利润的10%进入公司法定公积金。但是,公司的法定公积金总金额已经达到注册资本金额的50%以上的,就可以不用再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而直接分配给股东。
当然,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决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再分配给股东。
法条依据:
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二百一十条第三款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按照约定比例或实缴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税后利润经上述1、2后仍有剩余,可以向股东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剩余的税后利润应当按照全体股东(不是章程)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约定,才按照各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法条依据:
第二百一十条第四款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条第五款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4、如果股东未按照上述规定处理税后利润,而直接向股东进行分配,应当将违法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且股东与董监高应对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依据: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弥补亏损的顺序为:公积金——当年利润——注册资本
1、应当先用公司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
2、在公积金不足以弥补公司亏损的情况下,应当再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法条依据: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3、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在法定条件下用于弥补亏损。
如果亏损在公司使用了公积金及当年利润后仍然存在,那么公司股东会可以作出减资决议,以将减少的注册资本用于弥补亏损。须注意的是,意在弥补亏损的减资只需公告,除此可不适用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虽作了减资决议,但不免除股东缴纳出资的义务。
法条依据:
第二百二十五条 公司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条第二款的规定,但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公司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
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