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立案调查10个月后,浩丰科技(300419)于10月2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虚假记载,拟被北京证监局给予警告处分及罚款300万元,时任公司总经理李继宏等3名相关责任人也拟被警告并罚款8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
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随着浩丰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浩丰科技表示,10月28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10月29日复牌时简称变更为“ST浩丰”,证券代码仍为30041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10月27日,浩丰科技还披露了业绩滑坡的2024年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73亿元、同比减少34.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1.17万元,同比减少56.64%。
此外,因2024年1月30日浩丰科技披露的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公司净利润为800万元至1200万元,而之后正式披露的年报显示2023年净利润亏损1.62亿元。由于业绩预告与年报披露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9月27日,深交所决定对浩丰科技给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王剑、总经理陈斌、时任财务总监张利萍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记者 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