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登录网上公开002602)索赔案件和
罗普特(688619)索赔案件;部分案件已有投资者二审胜诉,如上实发展(600748)索赔案件;也有部分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诺泰生物(688076)就是其一;此外浙版传媒(601921)因《黑神话:悟空》被上交所警示。
损的投资者,可通过17317376878或“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
关于上述公司诉讼案件的新进展,投资者可持续关注诺泰生物(688076):公司及实控人被立案调查,将面临投资者索赔2024年10月24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生物”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德中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3 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4 号)。
根据《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公司 2021年度技术转让相关事宜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4年10月24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0月2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浙版传媒(601921):《黑神话:悟空》背后的“那个人”被警示了!。
2024年10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在警示决定中指明,2024年8月期间,有多名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向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问,询问公司与游戏《黑神话:悟空》有何业务关系,是否参与收益分成。
2024年8月19日,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称,公司旗下浙江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是游戏《黑神话:悟空》出版方,但未就是否参与游戏收益分成等投资者关心的重要内容予以回应回复披露后,8月20日、8月21日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并触及涨幅异常波动。
经监管督促,公司于8月21日晚间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仅为游戏《黑神话:悟空》出版方,提供游戏内容审核、出版申报及出版号申领服务,不参与游戏收益分成,获取出版收入不超过100万元,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不到1%,占比较低,对公司影响较小。
公司披露上述公告后,公司股价自8月22日起连续4个交易日下跌,累计跌幅为25.93%,并于8月26日触及跌幅异常波动上交所认为,在《黑神话:悟空》相关概念处于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就涉及公司热点概念问题有选择性回复,未就投资者关心的是否参与游戏分成这一关键信息予以回应,发布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最终,上交所对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伟毅予以监管警示
可发起索赔登记世纪华通(002602):业绩回暖,利好投资者,索赔
未参与诉讼索赔的股民,仍可登记索赔回顾世纪华通面临投资者索赔的原因:世纪华通于2023年7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06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4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业绩方面,从世纪华通2023年年报及2024年半年报来看,有所回暖2023年,世纪华通实现营业利润99435.25万元,成功扭亏;2024年上半年,世纪华通实现营业利润143645.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这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878发起索赔登记罗普特(688619)
:财务造假贯穿IPO,两年虚增营收超3亿,索赔案件已递交立案,受损股民仍可登记索赔2023年5月18日,罗普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11月1日,厦门证监局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3,705.71元。
021年,罗普特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对前述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
2022年利润总额73,100,883.73元。
进行披露值得注意的是,罗普特于2021年2月才在科创板上市。
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5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通过
17317376878自愿发起索赔登记上实发展(600748):已有股民二审胜诉,诉讼时效不足3个月,投资者欲挽损需尽快据公开消息,近日投资者诉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发展”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迎来新进展。
上海金融法院已对本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实发展的上诉,股民终审胜诉值得注意的是,本案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1月11日届满,已不足三个月,一旦错过,股民将失去胜诉权回顾本案,2023年1月17日,上实发展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
2024年4月10日,上海证监局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14号》,证监局经调查认定,上实发展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上实发展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知悉其可能因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类账款存在不可收回等风险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
但上实发展未依据规定及时15号(部分)、87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框架协议》,初步约定土地收储范围等事宜,收储补偿总价暂估为9.3亿元,产生利润金额为9.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调整前为13.44亿元)的67.19%。
1年度,上实发展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某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以及参与军民融合贸易等方式虚增上实龙创2016年至2021年度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同时,上实龙创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上实发展2017年年度报告少计商誉减值2.2亿元,2021年年度报告少计提坏账准备8.09亿元。
最终,上实发
“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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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