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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家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实控人被监管立案调查。
上周,央企子公司中船应急(300527.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对此,中船应急表示,公司在此对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这一消息对于近期因重组预期而股价上涨的中船应急来说,无疑是一次打击。尽管公司在公告中对投资者表达了诚挚的歉意,但这种道歉在屡次违规的背景下显得苍白无力。10月22日,中船应急股价应声下跌11.79%,报收9.43元,当日成交11.6亿元。
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多次被监管警示
中船应急信披违规的问题并非首次曝光。万联网注意到,从2023年7月份至今一年多以来,因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中船应急已多次收到深交所和湖北证监局的监管函和警示函。
根据此前公告,2023年7月31日,中船应急因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与业绩预告数据差异较大,深交所向其下发监管函;同年9月5日,因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与业绩预告数据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唐勇、王小丰、李应昌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12月20日,中船应急曾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王小丰、董事会秘书李应昌、唐勇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湖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根据警示函显示,湖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2021年和2022年收入确认不准确,2022年部分债权坏账计提不准确、2018年至2023年部分关联方往来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会计政策未披露等问题。
具体而言,公司2021年签署8套应急装备产品销售合同,2022年仅验收并交付2套,6套未取得验收文件,公司全部在2022年确认了收入,提前确认收入影响金额2442万元;公司2021年签署了多批量应急装备的销售合同,其中部分产品于2023年才交货,公司全部在2022年确认了收入,影响金额695.24万元。合计增加利润1298.15万元。
此外,公司对部分应收债权未按照评估决议采取单项计提,且对部分应收债权账龄分类错误,导致坏账计提不准确。具体涉及两个单位,一是某单位坏账计提多计提了536.62万元;二是天津旺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坏账计提多计提了47.50万元。合计减少利润584.12万元。
一增一减之下,中船应急2022年净利润合计增加了714.03万元,综合税费等处理后,也就导致了当年公司净利润由原来盈利166.4万元,到亏损的528.1万元。因此,公司造成了2022年财报显示的公司净利润出现盈亏反转。
2023年12月29日,深交所也对公司下发《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收到警示函不久,2024年1月16日,中船应急又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公告,针对警示函提出的关联往来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完整等问题,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相关财务数据。
今年4月30日,中船应急因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亦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违反相关规定,再次收到深交所发布的监管函。
值得一提的是,自今年7月份起,中船应急高管也变动频繁。7月19日,中船应急公告披露,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吴启雄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启雄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7月23日,中船应急再次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李应昌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应昌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暂由董事长王小丰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营收五连降,两年半净亏2.24亿
资料显示,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旗下子公司,中船应急2016年8月上市,是国内少数拥有多品种应急交通工程装备研制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公司专注应急装备事业,积极向应急预警、应急救援、应急保障、应急服务四大板块拓展,主导产品应急交通工程装备覆盖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四大交通领域,并拥有武汉研发、北京营销、赤壁制造三大基地,也是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自2016年上市以来,中船应急业绩就表现不佳,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成本上升等因素,近两年业绩更是呈现下滑趋势。从2019年开始,中船应急的营收已连续5年下滑。
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中船应急实现营收分别为24.64亿元、18.21亿元、16.98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6亿元、7781万元、6748万元,连续三年维持营收、净利双降;2022年、2023年,公司实现营收又分别降至16.58亿元、6.03亿元,同期净利润则分别亏损530.9万元、2.18亿元。其中,2022年和2023年以及2024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已连续两年半亏损,累计亏损2.24亿元。
对于2023年营收净利双双断崖式下滑,中船应急解释称,主要系受国际经营环境等因素影响,部分国际业务合同未能在2023年完成签约或达成生效条件;同时订单延后,部分重要招标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期启动;以及受订单延后影响,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因工程市场项目毛利较低,且固定成本与上年同比基本持平,导致公司当期利润下降。
根据2024年半年报披露,中船应急实现营收4.13亿元,同比增长66.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74万元,同比增长99.16%,业绩大幅回暖。
此外,需要提及的是,中船应急于2013年进入玻利维亚工程建设市场,先后共承接五个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累计20.17亿元,但承接的公路项目受原材料需跨境采购、热带雨林地区半年雨季难以施工、政局动荡、营商环境等因素影响,持续亏损。
中船应急介绍,为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堵住亏损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根据境外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和整体战略规划审慎研究,决定退出项目并注销玻利维亚公司。为避免大额资金流失,争取谈判主动权,中船应急于2022年陆续就玻利维亚5个保函(保函金额合计约1.7亿元)向法院提起止付诉讼,预计2024年12月开庭审理。同时,中船应急公告提醒,境外案件受诉周期长,且受国际关系以及所在国当地司法环境影响,案件审判结果很难在玻国实际执行,且存在一定败诉风险。
尽管业绩不佳,但在二级市场方面,由于“南北船合并”开始正式步入实质性阶段,受中国船舶(600150.SH)、中国重工(609.SH)合并重组预期的影响,作为中国船舶旗下公司的中船应急股价9月以来大幅走高。9月24日起至今,股价累计涨幅达超过50%,其中区间最大涨幅达超80%。截止10月25日,中船应急股价报收9.58元,总市值为92.28亿元。
监管严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
今年以来,监管多次强调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零容忍”,并发布系列监管政策严防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此前,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在2024年3月15日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监管将重点打击五类财务造假行为:一是长期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对于造假的策划者、协助者,都要严肃追责,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二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要坚决把造假者挡在资本市场门外,混进来的要坚决清除。三是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随意调节利润的财务“洗澡”行为。四是通过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进行造假的行为。五是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掏空上市公司过程中伴随的一系列造假行为。
2024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聚焦综合惩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着力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综合惩防长效机制。该《意见》共20项内容,其中主体部分共提出五方面内容包括: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等。
在10月18日举行的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也表示,针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的持股、资金和信息优势,证监会将强化发行上市、信息披露、股份减持、退市等全链条监管,加强对大股东等“关键少数”行为的必要约束,有效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让融资更规范、投资更安心。吴清还表示,要一步塑造良好市场生态。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严惩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三公”。
<!–article_adlist[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万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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