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浩丰科技)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浩丰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浩丰科技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浩丰科技并处30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此外,浩丰科技还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被出具行政监管措施。2024年7月30日,披露《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800万元到1,2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盈利500万元到900万元。
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6,.3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6,522.34万元。
监管局认为公司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期间买入浩丰科技300419,并且在2023年12月27日(含)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
或者在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浩丰科技300419,且在2024年4月30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公开资料显示,浩丰科技主营业务是提供IT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和酒店、家庭传媒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