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日海智能发布关于保理业务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前在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珠海横琴九控商业保理公司(以下简称“九控保理”,原名深圳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与珠海横琴九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控租赁”,原名深圳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上述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分别与九控保理或九控租赁开展保理或融资租赁业务,融资费率届时根据实际情况与对方协商确定,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现鉴于公司与九控保理签署的《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已到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九控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展期,保理额度为人民币9.4亿元,保理额度有效期展期至2025年4月7日。同时,为保障上述保理业务顺利实施,公司拟与九控保理签署《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将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变更为自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8年4月7日。
由于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九控保理为九洲控股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九控保理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理业务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海霞、关联监事吴生保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2024年1月3日晚间,日海智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日海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二、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三、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四、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一、对日海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杨字翔、杨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三、对刘平、丁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四、对马玉峰、宋德亮、余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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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公司有天眼风险信息1165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1条,涉案总金额10.94万元;涉诉关系90条,开庭公告33条,立案信息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