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信息消息,11 月 1 日洪兴股份公开信息显示,非职工代表监事苏启文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 , 你作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监事 , 在 2024 年 9 月 18 日至 30 日期间 , 你的配偶王蕾通过其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 , 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情形。其中累计买入 25,900 股 , 成交金额 297,719.4 元 , 累计卖出 25,800 股 , 成交金额 342,322.12 元。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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