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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锦州港,证券代码:600190)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前述股东立案。
正在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加入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2019-04-17到2023-11-10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3-11-11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1、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2、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2.1、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2.2、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2.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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