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1 日晚间,新亚制程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经调查,新亚制程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新中教 ” )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 2022 年年报、2023 年半年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866.62 万元、858.48 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30.83%、50.54%,公司 2022 年年报、2023 年半年报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本次新亚制程被 “ST” 为 2022 年年报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所导致。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问题形成的原因及详细的应对措施对公司进行了采访。

新亚制程回复中国网财经记者称,其认为,上述会计差错为会计估计不当及当期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公司解释称,新中教的控股股东是由多家省市教育体系内的机构组织共同设立,属于国有控股公司。因垫付公立学校采购教学设备,叠加受疫情影响等形成应收账款。在此背景下,新亚制程子公司曾与新中教开展保理业务。

该业务自 2018 年截止 2022 年末形成应收账款 ( 本金 + 利息 ) 合计 6274 万元。,账面重新确认新中教应收账款 4407 万元。

上述情况造成新亚制程财务系统在计算账龄时按照重新入账日期起算账龄。2021 年报审计时,原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于对上述情况的了解,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新中教的应收账款还原到原始入账时点确认账龄并计算坏账准备金额。

2023 年初,新亚制程实控人及管理团队发生变更。2022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恰逢公司新旧实控人交接期间,且同期更换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新的会计师团队未充分了解新中教应收账款中间发生的变动,当时新聘任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错误的账龄计算坏账准备造成的会计估计不充分。

新亚制程称,该事项非公司管理层主观故意为之。2022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扣除补提的坏账准备 1867 万元后仍为盈利状态。公司在 2022 年报披露前的业绩预告中,已公告 ” 公司 2022 年度归母净利润较 2021 年下滑 43.72%-61.93%”,公司在业务已经大幅下滑的基础上,且不属于需要 ” 保壳 ” 类型企业,主观上不存在任何利润调节的动机。

对于该事项的应对措施,新亚制程表示,根据今年 4 月 30 日出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24 年修订 ) 》对于主观财务造假或非主观会计差错造成的虚增利润,都采用了给予 “ST” 的处罚方式,公司尊重相关规则,在坦然接受的基础上,目前公司已督促公司财务部门及外聘会计事务所更谨慎及合规地处理相关账务,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且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整改并公告,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仍会与监管积极沟通。

新亚制程称,亚太 ( 集团 ) 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作为专业的年审会计事务所,本应作为上市公司与监管及资本市场的桥梁,帮助上市公司更合规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准确的财务数据和信息,却因其在审计过程中的严重失职行为,未能勤勉尽责,使公司受到处罚,带来巨大损失。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时任审计机构亚太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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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称会计师严重失职,未勤勉尽责,使公司受到处罚造成巨大损失,已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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