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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文一科技,代码:600520)证券虚假陈述案传来捷报,公开消息显示,合肥中院一审判决部分投资者一审胜诉。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
案情回溯,2023年12月27日,文一科技发布《关于收到的公告》,公告显示,经查明,文一科技在获知评估结果后,应当计提相应的减值金额,但文一科技未按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106,324,838.74 元,多计资产、利润106,324,838.74元,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10月23日之间买入文一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10月23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
网上公开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