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信息消息,11 月 22 日冠城新材公开信息显示,独立董事胡超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 违规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 , 你作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冠城大通或公司 ) 独立董事 , 你的证券账户于 2024 年 7 月 2 日至 10 月 28 日期间存在买卖冠城大通股票情形 , 合计买入公司股票 27,900 股、卖出 12,700 股。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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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独立董事胡超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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