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成矿业需增营业收入被处罚,投资者索赔征集中。
且在 2023 年 4 月 24 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2. 案件回顾:2023 年 12 月 5 日,国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国成矿业予以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罚款。经查明,国成矿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 国成矿业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10222.98 万元,占披露金额 44985.24 万元的 22.73%。
– 2022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68.50 万元,占披露金额 103590.86 万元的 17.64%。
–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31056.62 万元,占披露金额 146841.95 万元的 21.15%。
3. 依据证券法和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