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5日,江苏阳光(600220)发布关于董事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对公司董事长陆宇下发了《关于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陆宇、陈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阳光(600220)股票索赔案正在进行,符合索赔条件可以继续索赔。在2021年9月14日至2022年1月3日期间买入江苏阳光(600220)股票,并在2022年1月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江苏阳光(60022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在2024年10月21日之前买入江苏阳光(600220)股票,并且在2024年10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案情回溯
2022年10月21日,江苏阳光(600220)公告收到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违法行为。
2024年10月21日,江苏阳光(600220)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陆克平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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