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ST银江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专项报告》。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在2024年9月28日前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风险警示中第9.4条第(五)项“向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及第9.5条:“第9.4条第五项所述‘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有关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制度,强化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再次发生。

2、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审部门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分析与研判。

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①要求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公司制度;②在后续的日常管理中,公司将在内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地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③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和资本运作培训。

4、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一步落实解决措施,积极采取处置资产、合法贷款等有效措施尽快消除资金占用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9月13日,*ST银江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银江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还继续持有*ST银江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99)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银江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00条,专利信息240条,著作权信息5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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