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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002607)披露《2024年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506,705.76元,同比减少9.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58,199.71元,同比减少4,008.33%。
索赔起因
2024年7月26日晚,中青宝(002607)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霞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中青宝在知悉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年8月9日晚,中青宝(002607)公告称与实际控制人霞女士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4年10月29日晚,中青宝(002607)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先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适格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
002607
中青宝
符合索赔条件可索赔
在2022年1月11日到2022年1月18日之间买入中青宝(002607)股票,且在2022年1月18日收盘仍持有中青宝(002607)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在2024年10月29日之前买入中青宝(002607)股票,并且在2024年10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索赔登记
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飞乐音响、抚顺特钢、新大洲、金刚玻璃、天目药业、天娱数科、金花股份、同洲电子、仁东控股、柏堡龙、苏大维格 、保利联合、国旅联合、中青宝、中利集团、高鸿股份、卓郎智能、空港股份、康隆达等案件。
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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