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药业(300630)于近日再次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中提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或面临强制退市
普利药业全称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7月成立,2017年3月上市。专业从事仿制药、创新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医药制剂国际化先导企业,产品涵盖化学原料药、药物制剂,覆盖消化道和代谢药物、造影剂等十余个领域。
2021-2023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2.99亿元、16.19亿元、13.04亿元;归属净利润分别为:3.042亿元、2.95亿元、8592万元。
2024年三季度,营业收入6.252亿元,同比增长0.34%;归属净利润-9827万元,同比减少-204.89%。
截至2024年9月30日,股东3.9万户。实控人范敏华、朱小平。
第一大股东范敏华,持有1.48亿股,占总股本的32.88%;第二大股东为朱小平,持有3102.65万股,占总股本的6.87%。
立案调查
海南证监局还曾发现其2021年、2022年年报中营收、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普利制药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原因包括公司未能完整提供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更正依据,以及无法确认与海南德赛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交易的准确性和公允性等。
2024年7月7日,普利制药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根据2024年12月2日普利制药发布的公告,目前调查尚在进行中。若后续经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其发行的可转债也将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投资者申请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普利药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
初步确定的索赔条件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16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或者在2024年4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索赔。诉讼时效至202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