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2024年12月6日晚,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能东方,代码:30017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在2022年2月25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在2024年12月6日前买入福能东方股票,并在2024年12月6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在2021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
上述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股票买卖建议。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投资者通常不
电邮:
2003年至今,代理投资者告赢祥源文化、杭萧钢构、东方电子、大智慧、辉丰股份、五粮液、飞乐音响等一百余家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并获赔,成效显著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第一财经、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财经、南方周末等百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次。
4代表案例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东方电子案;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榜首:杭萧钢构案;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案;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辉丰股份案;股指期货、ETF基金、股票投资者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责任案;
为某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内幕交易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基金经理张某涉嫌“老鼠仓”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点个在看,鼓励一下吧~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