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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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立案2024年12月06日,福能东方(证券代码:30017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福能东方立案。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索赔条件暂时符合平台索赔登记条件投资者为:于2024年12月06日之前买入福能东方,且在2024年12月0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福能东方的亏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东石股票索赔与投资者保护。
收费方式案件采用风险代理模式,诉讼成本(诉讼费用、保全费用若有)由委托
03股票交易记录单(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并加盖公章,对账日期:首笔买入该股票至今)注意:①优先打印单只股票对账单,如无法打印单只股票对账单,打印全部股票对账单;②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
③如果通过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