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者可以发起索赔,诉讼时效至2025年1月17日前起诉。

索赔期间二:2023年12月13日前买入ST摩登,且在2023年12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以发起索赔,诉讼时效至2026年12月13日前起诉。

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摩登大道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以上市公司或子公司名义为林永飞等关联方提供连带担保共5起。其中:2018年上半年违规对外担保金额累计21,928.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的9.28%;2018年度违规对外担保金额累计31,928.50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1%;2019年上半年违规对外担保金额累计46,928.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提供重大担保的情况。摩登大道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均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半年报仅披露其中2起担保事项,涉及担保金额合计20,000万元,未披露剩余3起担保事项,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摩登大道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以预付账款、预付投资款、预付工程款、现金混合管理等形式,通过供应商、加盟商等账户,累计向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约24,691.21万元,用于归还贷款、借款或投资给其子公司、其他股权投资、支付瑞丰集团日常费用或工资等方面。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摩登大道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均未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林永飞向周志聪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2019年1月18日,林永飞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共欠周志聪15,000万元,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清,同时擅自以公司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15,000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相关承诺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担保行为尚未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2022年1月18日,ST摩登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的诉讼时效截止日期是2025年的1月17日。

就违规担保投资者案件广东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摩登大道的上诉,维持广州中院作出的一审投资者胜诉的判决,至此,摩登大道(002656)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终审胜诉判决。

索赔区间二:截至2023.12.13持股的投资者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截至2023.12.13持股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目前尚未有胜诉判决。

作者:索赔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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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虚假陈述案已有终审胜诉判决,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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