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一个,警示一批。本文的目的亦在于借助个案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同样希望各位读者立足于此,更多关注案例背后暴露出的合规问题。以案促改,以案促进,共同助力证券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提升和证券行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

2024年11月12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处罚决定,对某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沈某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当事人:沈某伟,GS证券公司苏南分公司负责人。罚单披露,当事人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问题:二、不具备投依规,监管部门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合规提醒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对应做些合规提醒,供行业参考:一、违规协助客户通过测试或认证为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监管部门根据不同的金融产品对投资者设置了不同程度的门槛性要求,主要包括:证明类材料(比如收入情况、资产情况、投资经验等)、测试类材料(风险承受力测评、金融产品知识测试等)。    设置这些门槛性要求,既是保护投资者,也是保护证券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遵照监管规则,把规定动作做到位,才能做到“卖者有责”,实现“买责自负”,避免后续不必要的投诉和纠纷。然后,一些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基于业绩达标等原因,通过协助客户伪造证明材料、向客户传递试题答案等方式,“帮助”越过“门槛”“殊不知,这样的违规操作所留下的隐患是非常之大的。当投资者在该类业务下出现了亏损,极易引发纠纷和投诉,以及后续的监管处罚。收入/资产等证明材料,向客户提供风险测评答案,向客户提供知识测试答案(开通通融资融券业务、新三板交易权限、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股票期权账户和可转债权限等)。免责声明:本文系个人整理,如有出入,请咨询专业机构并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意见,本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获取处罚材料、商务合作、信息共享、入群、投稿、转载可扫码添加作者!知识星球《壹口合规》已正式开通,加入后可获取海量资料:


违规在微信群中推荐股票,某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被罚!对应的合规提醒!| 案例2024年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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