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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客户端、网上公开首页都能找到我们!两段时间交易过日海智能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如果投资者因此受损,提示注意。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日海智能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日海智能新增公司或子公司与多个主体的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共计40件,涉案金额合计26,756.1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至2023年8月4日增至79件,涉案金额合计55,556.4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公司经自查,于2023年8月31日补充披露了上述案件情况。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日海智能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1月3日晚,日海智能(002313)公告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日海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
二、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
三、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
四、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
1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并且在2023年8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均可发起索赔,其中第一段索赔条件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
网上公开,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