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原标题: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建艺集团,证券代码:002789)在2022年1月27日、2022年1月28日及2022年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网上公开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