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6月19日晚间,建艺集团(002789)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截至公告日,新增诉讼和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约为1315.38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61%,所有新增案件的涉案金额均在800万元以下。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建艺集团在公告中明确表示,目前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且没有单个案件的涉案金额占公司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情况这表明公司对诉讼和仲裁风险的管理相对透明和可控尽管如此,由于这些案件目前仍处于未开庭审理或未结案状态,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建艺集团承诺,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并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二级市场上,截至19日收盘,建艺集团报8.81元/股,上涨2.09%,总市值14,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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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