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2022年7月7日上午,浙商证券董事长吴承根一行莅临维康药业调研交流,维康药业董事长刘忠良、总裁孔晓霞、首席顾问卢卫芳、董事会秘书朱婷、财务总监王静等热情接待。
参观维康中药博物馆刘忠良董事长对吴承根董事长一行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陪同参观维康中药博物馆和展示中心,详细介绍了公司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充分展示了未来维康药业的医药产业蓝图他指出,维康药业作为一家医药上市企业,始终不忘初心,坚守发展。
民族医药的使命,践行高质量绿色发展,未来维康药业将依托和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深耕医药制造主业,积极延伸大健康产业链,抓住机遇,勇立潮头,开启维康药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新篇章。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参观展示中心吴承根董事长高度赞扬了维康药业一直以来坚守实业、做强主业、做精专业的策略和决心他表示,作为浙江本土券商的主力军,浙商证券发展稳健、优势突出,在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加强企业与市场沟通上作用明显;维康药业作为高科技医药企业,发展前景广阔,希望未来在资本市场上,双方能有更深的交流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互惠共赢,共同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交流探讨
合影留念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