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获得更多索赔资讯维权资讯2024年12月29日晚间,维康药业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中提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忠良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及刘忠良立案调查。
此前,4月19日,浙江证监局向维康药业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2018年至2023年9月,维康药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维康药业部分医药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部分医药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的确认时点早于客户签收时间,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2021年公司中药材贸易业务未按照业务实质进行会计处理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三、2017年至2023年9月,维康药业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开展资金收付,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有关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索赔条件 //SAFEGUARD目前,尚不确定此次维康药业及其实控人被证监会调查的具体原因,还有待证监会的进一步调查结果。
初步暂定维康药业的索赔条件为:2024年12月29日之前
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联系我们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单女士32191223华中地区&华南地区袁女士75197华东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江女士19512146373
(江女士 19512146373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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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