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东方海洋()证券虚假陈述案,投资者获得终审胜诉,该系列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5119日到期。

此前,公司发布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

东方海洋存在的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2018620日到年630日期间买入东方海洋(”办理登记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股民目前是否持有该股票,不影响索赔。

该次行政处罚下达时间是2022120日,在2022122日新的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适用日前,本案诉讼时效到期日为20251月届满。

根据东方海洋重整计划,普通债权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有望获得现金清偿,超过10万元的债权部分,其中以现金清偿8%,剩余部分每家普通债权人每100元债权分得8.33股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抵债价格为12/股)。符合条件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在上述方案中将得到有效清偿。

本文基于市场公开信息作为依据,所涉信息或相关表述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东方海洋: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诉讼时效临近届满,股票索赔征集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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