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ST新亚(002388)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ST新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虚增利润总额。
综合上述两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新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伟华,时任财务总监陈多佳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条件:
(1)在2019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ST新亚股票,并在2022年12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
(2)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期间买入ST新亚股票,并在2024年1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
”(:1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