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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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申万行业分类(2021),维康药业(300878)属于医药生物-中药Ⅱ-中药Ⅲ公司是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植于享有“浙江绿谷、天然药库”美誉的丽水市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2024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40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4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024年4月28日晚,公司发布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公司存在违规支付工程设备款、收入确认跨期等事项进行更正2023年7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2023年1月20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净利润区间修正为4,300万至5,300万元;4月27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444.43万元。
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2022年度净利润与经审计的净利润相比差异较大
索赔区间: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4月16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3年4月17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股东,包括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网上公开的观点。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