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亚索赔指南:行政处罚已下发,ST新亚股民索赔推进中
2024年12月31日,ST新亚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新亚存在以下信披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虚增利润总额。最终,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新亚制程处以合计人民币600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初步判断,在2022年10月8日至2024年1月10日区间内买入新亚制程股票,并在2024年1月10日卖出或继续持有新亚制程股票的受损股民,有机会向ST新亚索赔。
案件回顾:
1. 首次立案调查
时间:2023年5月30日
事件:新亚制程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2. 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2023年9月12日
事件:新亚制程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 第二次立案调查
时间:2024年1月10日
事件:新亚制程及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再次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4.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事件:新亚制程及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详细说明了公司的违法事实。
5. 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事件:新亚制程及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正式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