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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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内动力”)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云南证监局关于对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差错。

一是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核算不准确,包括部分商品发出但客户未确认收货的情况下,公司即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二是计提销售返利不准确,包括部分商务返利未记录于恰当会计期间等;三是三包索赔支出、收入会计核算不准确,包括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三包索赔费用计提预计负债、部分三包索赔支出未记录于恰当会计期间且科目不准确、部分三包索赔收入未记录于恰当会计期间且金额不准确等;四是部分成本、费用会计核算不准确,包括当期计提上一年度部分薪酬、部分运输费用未记录于恰当会计期间等;五是计提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参数选取不谨慎、测算不准确。

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根据证券监管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7、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8、对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9、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10、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11、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12、对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13、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14、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15、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1、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专项鉴证报告后附的公司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

五、其他说明  公司及审计机构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并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600078号)。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士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4一019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7票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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