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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资本市场证券
虚假陈述行为协同治理’应用场景,
为我们发现信息披露违法线索
开辟了新路径、
为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注入了新动能。”
近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召开的第六次数字法院建设推进会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
法治处处长宋宇力介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维护良好市场生态,近年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开展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推动各方形成要对虚假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予以立体追责的共识。而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情况的及时共享尤为重要,是严惩造假行为的信息基础。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司法解释)施行后,涉新主体、新类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数量大幅增长。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上海法院与上海证监局为此在全国率先联合出台相关协作意见,也为执法、司法协同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基于此,上海数字法院建设推进以来,上海金融法院积极申报建设上海法院“资本市场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协同治理”应用场景,通过数字化手段畅通与监管部门的案件通报、数据推送机制,最大程度地满足信息通报及时性、准确性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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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资本市场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协同治理”应用场景已向上海证监局推送首批证券虚假陈述相关诉讼信息,涉及32家上市公司,涉及中小投资者等获赔金额达1687.25万元。目前,该场景已正式上线,能够实现相关数据信息的持续更新。
数字法院建设如何赋能协同治理,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宋宇力在推进会上介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证券领域民、行导向统一。相关数据推送,有力推进了金融证券司法与证券监管的理念相通、同向而行。比如,监管部门通过民事赔偿诉讼和数据共享,能够及时了解民事侵权审判中法院的观点,在行政执法中予以借鉴,完善对行政违法事实和责任的认定。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违法线索与风险的早发现早防范。随着新司法解释取消行政前置程序,法院推送的相关民事赔偿案件信息,成为监管部门发现信息披露违法线索的新路径。比如,在了解到某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起诉后,上海证监局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公司未将向未起诉投资者支付和解款事项入账,对此财务造假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另外,监管部门借由该场景也能够尽早掌握情况,尽早评估风险,尽早做好监管处置应对。
➤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的落地实践。数据推送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适合采用特别代表人诉讼、证券公益诉讼、先行赔付等机制的案件情况,并做好案件审理支持工作,有效凝聚起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法治力量。目前,上海证监局已积极支持上海金融法院审结全国首例证券集体和解案件、首例与先行赔付衔接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等,并受理多起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支持诉讼的证券类案件。
➤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中介机构监管。自该场景运行以来,上海证监局已对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案件,作出4份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务所均系上海金融法院所推送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被告。具体案件处理,有效督促中介机构发挥好“看门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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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下一步,上海法院与上海证监局将继续深化合作,挖掘现有的协同治理场景,在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并行的案件中,探索适用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同时,不断畅通与丰富数据互通渠道,加快上市公司重大诉讼情况、证券期货犯罪信息相关应用场景建设,进一步扩大协同治理效能。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金融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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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浦江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