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信披违规,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达华智能在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陈融圣、曾忠诚、 张高利、王景雨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因此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据悉,2021年12月2日,达华智能子公司福米科技与昆山之奇美签订了构成财务资助的重大合同,但公司未予披露。
此外,在2021年8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福米科技转出资金1.4亿元与公司时任董事长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同样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更甚的是,达华智能提前确认处置收益,虚增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6111.63万元。
同时,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正确。在停工期间,公司错误地将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计入在建工程,导致2022年和2023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8.91万元和2929.37万元。更导致2022年和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不准确。
达华智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陈融圣、时任总裁曾忠诚、董事会秘书张高利、财务总监王景雨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管局决定对达华智能采取责令改正,对陈融圣、曾忠诚、张高利、王景雨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回顾公司发布的第三季度报告中得知,年初至三季度末营业收入为14.6亿,相比去年减少5.36%;股东净利润为308万,相比去年减少80.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72万,相比去年增加46.76%;三季度末总资产为26.8亿,相比上年度末减少39.40%;股东所有者利益为4.66亿,相比上年度末增加1.60%。
投资者维权
在2025年1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达华智能(002512)的投资者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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