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和展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根据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同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500万元至-9,2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4,000万元至39,000万元,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但扣除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同时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2024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退市风险警示撤销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和展        公告编号:2025-001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注:2024年12月27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资产重财务数据采用假设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23年1月1日完成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大幅提高。主要是2024年公司加大混塔生产力度,按合同约定完成昌图1000MW风电项目100套混塔总成的生产交付,预计实现收入约36,000万元。

2.2024年度,公司仍然亏损。一是由于公司虽已完成原控股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但因实施完成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仍需纳入本年度报表范围内,且其亏损额度较大;二是由于新能源开发业务周期较长,处于前期阶段,费用投入较高,且尚未实现收入。

四、风险提示

1.由于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2024-028)。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500万元至-9,2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4,000万元至39,000万元,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但扣除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同时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之规定,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将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撤销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预告业绩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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