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成(603388)1月16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ST元成分别于2024年9月25日、11月9日和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无法

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显示,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已经超过十二个月,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涉及金额17160.35万元。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元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ST元成采取有效措施归还募集资金,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规范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ST元成因2024年2月收到浙江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正面临投资者索赔诉讼。

1年、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在2017年度至2022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完整披露关联方;公司未完整披露与赛石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公司资金支付、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8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ST元成募集资金未归还被警示 因早前违规正面临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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