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腐败难以想象!难怪冤假错案频发,你要投诉都找不到所谓的相关部门,一个个都撇清关系!西安中院就是如此”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吗?我们去中院投诉周谧法官,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不受理,说他只受理受贿投诉,问他哪个部门受理?回答不知道。无奈之下就只有信访接待了,中院信访说不归他们管,后来给了张院长接待表,说要3月19日才能预约,去检察院投诉,又让我去找凤城八路纪委。去了市纪
走进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到处赫赫在目的是:”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标语。你们对得起人民二字吗?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应是查明事实、还原真相、为民申冤的所在。然而,在庭审现场却出现了令人不满的情况。 当事人反映,庭审中不让发言,己方提供的证据不被采纳,对对方伪造证据提出质疑也未得到合理解释。 这一系列问题引发了公众的担忧和质疑,法院的庭审程序是否公正透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司法公正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希望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重视此类问题,对相关庭审情况进行审查和说明,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事实与经过:为迎接十四运,灞桥区 108 国道提升改造项目于 2021 年四月底完工,由我方全额垫资完成。 然而,中铁十八局为谋取私利,在 6 月 5 日先让小龙以中铁十八局管理人员身份参与项目,以灞桥区基础投资总公司未付款为由,还付款拖延不给付,于 7 月份介绍我方跟陕西志杨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并支付高额利息。 随后,在按约定办理公司入库签合同过程中,中铁十八局采取非正常手段不予办理。临近过年,又以我方公司未入库、无法签合同为由,让我方从陕西志杨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过账再支付。 经过这一系列操作,赵小龙竟摇身一变,成为陕西志杨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理人,与中铁十八局狼狈为奸,使用4月28日才买的公司陕西志杨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十八局三公司倒签合同日期12月份(如果合同属实,为何一审法院都没提供,一审还被驳回),声称项目是其所为,雁过拔毛从中收取9%费用。2025年1月14日庭审中,我方当庭对对方代理人身份提出有合理证据和理由理由的质疑、不认可,周谧法官却强行开庭审理案件,明火执仗严重违反法庭规则。在法庭核对双方当事份,提前专门向承办法官周谧递交了《责令当事人本人出庭令》,结果周谧法官根本不理睬我方书面提交的合理诉求,在我方对对方代理人身份提出确有理由的质疑的情况下,周谧法官根本就不理会这一点,强行开庭审理案件,严重违法法庭规则,是否合法? 二审法院周谧对我们上诉人一方提出上诉理由及诉求不理睬、不回应,1、一审法院在为依法向我们三个当事人有效送达开庭传票的情况下开庭质证(我们三当事人自始至终都未收到一审法院的开庭传票),一审法院此举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剥夺了我们质证、辩论的权利,这一点也是我们一审败诉并提起上诉的主要原因,但是二审周谧法官对这一重大案件却避而不谈,根本没有履行二审法院的法定职责,二审法官再一次严重剥夺、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利。2、对一审法院违法违规依职权向案外人调取证据,且该证据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要件,最为重要的是该证据并未经过法庭依法质证就用于认定案件事实。对一审如此重大的违规审判,二审周谧法官根本不予理睬、不予回应。庭审中周谧法官对我们上诉人提出的本案诉讼中对方当事人事后倒签合同、伪造证据。同时对早在2022年就已经形成的本案核心、重要证据,但对方却在本案2023年的一审、二审中并未出示,却在2024年的本案第二轮诉讼中才出示该核心、重要证据,且并未给出合理解释、说明。对于我们上诉人庭审中提出的如此重大、且不符合常理的反常诉讼行为,周谧法官根本不理睬、不回应。我方提供的灞法院驳回。为何后来提供倒签的合同。还被法院采纳?对于我方提出没有实际参与施工、管理,没有支付过人材机任何费用,非法放贷的陕西志杨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十八局三公司串通采用补签,倒签合同的方式,非法侵占我方劳动成果,构成合同诈骗罪和虚假诉讼罪为何不做回应?对于陕西志杨坤悦公司提供的虚假证据,我方提出让对方提供采购,进货,施工照片等相关证据,为何法院不进行核实,我方有采购进货施工水印照片,不但有每颗树木坐标,还可以让栽植工人到庭,法院为何不进行核实?庭审中周谧法官不让我方及代理人发言,多次屡次当庭打断、阻止我方及代理人发言,明显偏向对方。她问的问题多与本案无关,与案件有密切关系的问题她根本不问,整个二审庭审如流水走过场,她根本就没有查明案件事实。本案明显涉及虚假诉讼问题,我方庭前专门提交补充《情况说明》相关证据及《责令当事人本人到庭令申请书》,提示、请求二审法院就此问题审理并查明,但是周谧法官对此毫不理睬、不回应,根本未尽到二审法官的神圣职责。对于陕西志杨坤悦公司提供的虚假证据,我方提出让对方提供采购,进货,施工照片等相关证据,为何法院不进行核实,我方有采购进货施工水印照片,不但有每颗树木坐标,还可以让栽植工人到庭,法院为何不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