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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跌跌不休、业绩亏损的天晟新材,摊上了新官司!

责任纠纷。

此前,天晟新材曾就威海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维赛新材、望都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维赛(威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维赛(江苏) 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对其提起诉讼。

天晟新材在本次公告中指出,维赛新材认为公司上述诉讼请求导致维赛新材丧失上市条件和审核门槛,最终导致维赛新材错过了上市窗口期、被迫终止上市,因此对公司提起诉讼。

上述两家公司之间的专利诉讼纠纷可回溯到2023年。

2023年3月22日,法院受理了天晟新材要求维赛新材等公司停止对天晟新材专利(专利号ZL200910033041.X)的侵权行为的相关诉讼,天晟新材要求被告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行为,销毁库存侵权产品VICELL-V系列产品,以及要求被告合计赔偿9800万元。

不过,维赛新材进行了回击,其针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无效宣告程序,2023年9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了“第 563653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天晟新材持有的 200910033041.X 号发明专利权(名称为“一种改进的交联聚氯乙烯结构泡沫及其制备方法”)全部无效。

天晟新材200910033041.X号发明专利权专利被国知局宣告全部无效后,青岛中院驳回了天晟新材的诉讼请求。而天晟新材这边,一边针对涉案专利的无效结果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边针对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提起上诉。

2024年1月末,天晟新材收到(2023)最高法知民终3117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撤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鲁02知民初70号民事判决;驳回回公司的起诉;退还公司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

2024年3月,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京73行初16694 号,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天晟新材的诉讼请求。

在天晟新材对维赛新材提起侵权诉讼的同时,天晟新材也针对0085012.4 两项发明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维赛新新材名下ZL.201210227684.X发明专利被宣告维持专利权有效。

值得一提的是,天晟新材向维赛新材提起诉讼的时间正值后者闯关IPO期间。

维赛新材深交所主板IPO申请于2023年3月1日获得受理,该公司原定于2024年1月18日上会接受审议,但鉴于维赛新材在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发出后出现重大事项,上市委员会取消审议维赛新材的发行上市申请。

2024年4月24日,维赛新材主动撤回上市申请,该公司本次IPO折戟。

就上市公司天晟新材而言,最近几年该公司营收下滑的同时,业绩已经连亏多年。就在1月24日晚间,该公司还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1亿元至5.6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4200万元至59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6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4400万元至61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63亿元。

二级市场方面,最近两年,天晟新材股价曾在10月涨至12.47元/股的区间高价,随后震荡走低,当前在7元/股左右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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