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龙宇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3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存在控股股东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91,791.34万元,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已偿还5,000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86,791.34万元。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如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等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因 2023 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存在控股股东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91,791.34万元,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已偿还5,000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86,791.34万元。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如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公司股票自前述情形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仍未改正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如公司前述资金占用事项后续触及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等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1月25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9,200.00万元到 -31,700.00万元,预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000.00万元到-31,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500.00万元到-27,000.00万元。预计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为,000.00万元到150,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000.00万元到150,000.00万元。预计2024年末净资产为300,000.00万元到360,000.00万元。以上业绩预测数据可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4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目前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存在其他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