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江苏吴中全资子公司吴中进出口及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协助林锡钦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共取得关于相机、镜头类出口退税额2.42亿元,通过收取平台服务费形式非法获利1600万余元。现衡东检察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从犯)追究吴中进出口及杨锋刑事责任。

相关案件发生在2011年至2018年期间,案发后,吴中进出口、杨锋均已自愿退缴非法所得至衡东县公安局。江苏吴中表示,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在诉讼审结之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2月26日,江苏吴中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尚不明确此次被立案调查的原因。

”(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江苏吴中全资子公司卷入骗税案 信息披露违规被查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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