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5 日,ST 先河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股份司法划转的公告。
据公告,先河环保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李玉国被司法处置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股份受让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国瑞控制的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智新达能 “)。
本次股份司法划转为对已生效司法文书的强制执行,涉及案件的案号分别为(2022)沪 0110 民初 2716、2717、2718 号。李玉国所持有的 3228.2 万股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时,智新达能已取得段桂山与李玉国之间基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且经民事诉讼和强制执行程序所形成的对李玉国的债权。
本次股份司法划转涉及的股份为李玉国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433.9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2025 年 3 月 20 日李玉国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1762.06 万股被司法冻结,该笔股份被冻结系其股份被司法处置的前置程序。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本次司法划转涉及的 2433.96 万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姚国瑞通过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清利新能源 “)间接持有公司 566.75 万股股份,通过智新达能间接持有公司 2780.53 万股股份,同时,通过李玉国的表决权委托可以控制公司 2752.98 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际可以控制李玉国名下剩余 1112.15 万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姚国瑞通过上述方式实际可以控制的表决权数量不变,为合计 7212.41 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 13.44%,姚国瑞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ST 先河称,本次股份司法划转为股东李玉国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扣划给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国瑞控制的智新达能,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之间股份的司法划转,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表决权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11 月 29 日,ST 先河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6 号)。
经查明,ST 先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河北 ST 先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90 万元罚款。
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5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4 年 6 月 5 日晚间收盘时还继续持有 ST 先河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 先河参与招投标项目 3351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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