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吧出品 文 | 阑珊 编 | 深海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显示,2025 年 4 月 14 日,东方通融资净偿还 422.11 万元;融资余额 6.42 亿元,较前一日下降 0.65%。
值得关注的是,同日,东方通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显示,东方通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42025025 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 29 日收盘时持有东方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2025 年 2 月 1 日,东方通购买了中信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到期赎回,已赎回本金及利息 1502.27 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 2.05%。
2025 年 1 月 24 日,东方通网信购买了宁波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到期赎回,已赎回本金及利息 3005.1 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 2%东方通称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