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超华科技信披违规遭证监会重罚,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2025年3月3日退市超华科技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超华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在2024年2月27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2018年至2023年公司通过支付往来款、代垫费用和共同借款的方式向梁健锋提供资金,相关交易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导致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担保,导致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超华科技实际控制人梁健锋、董事长梁宏、财务负责人梁新贤是上述违法内容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董事、副总裁王旭东、董事、审计委员邵希娟、董事会秘书张士宝为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对应罚款。而鉴于梁健锋、梁宏、梁新贤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还对梁健锋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梁宏、梁新贤各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另外,在2024年4月16日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未及时披露实控人股份可能被强制执行风险,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况,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对公司责令改正及对实际控制人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及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相比差异较大,且未及时进行修正,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长梁健锋、总裁梁宏、财务总监梁新贤、董事会秘书李敬华负主要责任,因此再次被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股票也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2024年8月19日被终止上市暨摘牌。
日期间买入且亏损,并在2024年2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即可申请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