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
姓名:张三,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
住所:××省××市××区××路××号,
被告: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
×。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向原告提供自××年××月××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供原告查阅、复制;
判令被告向原告提供自××年××月××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公司会计账簿(含总账、明细账、原始凭证等),供原告查阅;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公司合法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或××万股股份),已于××年××月××日完成出资(附出资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或第九十七条,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并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原告为行使股东权利、了解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于××年××月××日以书面形式(附《查阅申请书》及邮寄凭证)向被告提出查阅、复制前述文件的要求,并说明了正当目的。然而,被告至今未予书面答复(或无理拒绝),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股东知情权,导致原告无法参与公司决策、维护自身权益。
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证据及证据来源: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身份);
被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证明被告主体资格);
股权证明/出资证明/股东名册(证明原告股东资格及持股情况);
书面查阅申请及邮寄凭证/签收记录(证明原告已履行前置程序);
被告拒绝回复的书面材料(如有,证明被告侵权事实)。
此致
××省××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名):
张三
日期: ××年××月××日
注意事项:
股东起诉前需履行法定前置程序(如书面申请查阅会计账簿并说明目的,公司15日内未答复方可起诉);
诉讼请求需明确查阅、复制的文件范围及时间区间;
不同公司类型(如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适用法律条款不同,需准确引用;
善诉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