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每经记者:吴泽鹏 每经编辑:杨夏12月9日晚间,惠伦晶体(300460.SZ,股价14.93元,市值41.92亿元)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赵积清的辞职报告,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邢越为公司总经理,他原是惠伦晶体的副总经理。
根据公告,赵积清为惠伦晶体的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披露日,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416.55万股股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到,2023年至今,赵积清已两次筹划控制权变更,但两次均宣告终止今年8月下旬,在第二次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不久后,赵积清及惠伦晶体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等提出,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部分持股。
实控人出任总经理不足半年辞职惠伦晶体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赵积清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赵积清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赵积清原任期至2027年7月14日止距今还有两年多的时间在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他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记者查询到,赵积清本届出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尚不足半年今年7月15日,惠伦晶体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聘任事宜,赵积清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赵积清辞职后,接任者是邢越,他在惠伦晶体副总经理一职上,已工作了十余年根据公告,邢越于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计算机应用专业,曾供职于东莞友联电子有限公司2002年6月以来,
根据公告,截至12月9日,邢越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惠伦晶体116.18万股股份赵积清直接和间接持有惠伦晶体5416.55万股股份,其中对外转让的6.03万股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去年至今2次筹划控制权变更。
作为惠伦晶体的实控人、董事长,赵积清去年以来已2次筹划控股权变更,同时还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了部分持股去年4月24日,惠伦晶体发布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实控人赵积清的通知,新疆惠伦、赵积清拟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初步方案拟包括股份转让、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及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交易对方为某国有企业,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当时的公告称,若前述交易事项如顺利进行,在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期间,交易对方将获得约10%的股份,并接受约9.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此外,上市公司还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完成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后,前述表决权委托将自动失效,届时交易对方预计持有公司20%~25%的股份,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不过,公告不久后,去年5月4日,惠伦晶体发布了终止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暨复牌的公告,称赵积清与交易对方就公司未来发展安排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2023年11月底,惠伦晶体再次公告,新疆惠伦与自然人黄天歌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808.04万股普通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转让给黄天歌及其一致行动人。
但到今年8月,新疆惠伦称,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与黄天歌于8月2日签署了《终止协议》,约定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终止两次控制权变更未能实行后,惠伦晶体8月23日发布公告,新疆惠伦、赵积清、董事韩巧云、董事邢越与中证乾元金有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合计1404.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其中,新疆惠伦拟转让股份数量为979.13万股,赵积清拟转让股份数量为366.9万股每日经济新闻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