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ST丹邦股票索赔
4月21日,据来自专业办理证券诉讼的股盾 网律师团队消息,ST丹邦(002618)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股盾 网已启动投资者索赔预登记,暂定2022年4月21日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搜索“股盾 网”参与索赔。
监管部门公告称:《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21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深交所3月份表示,*ST丹邦对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进行自查,并对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20年三季报的营业收入金额为2.07亿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1.1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该公司相关人员和公司已经因财务和会计事务所变更等问题受到监管和关注。
你(刘强)作为*ST丹邦时任财务负责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并对会计事务所拟变更进行了关注。深交所表示,2022年3月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称因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事务所”)目前对于承接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不足等原因,拟聘请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深事务所”) 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我部对此表示关注,并列出了多个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丹邦科技、刘萍等数年前已进入监管视野。2015年10月,因丹邦投资(丹邦科技控股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达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实际完成减持1200万股占比6.57%),丹邦科技、刘萍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被罚款660万元。
2018年11月,因丹邦科技未配合披露丹侬科技预减持计划致丹侬科技违规减持,丹邦科技、丹侬科技、刘萍、莫珊洁被深交所通报批评。2020年8月,丹邦科技因信披不准确再被深交所下达监管函。
股盾网目前正在办理ST丹邦股票索赔案,投资者可查询股盾网已公开的信息,进一步了解详情。根据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财政部等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权益受损的股民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及利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是投资者索赔的主要法律依据,而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股票索赔做了更为详细的操作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造成的投资者索赔,法律规定明确。每年证监会都会对虚假披露的上市公司立案调查并最终出具《处罚决定书》,可想而知对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证监会会重拳打击。
ST丹邦股民因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产生亏损或浮亏的,可通过民事诉讼法律程序,以证券虚假陈述为案由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挽回部分损失。ST丹邦投资者可通过股盾网进行登记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