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盾网简讯:近期股盾网股民维权平台近日收到顾姓股民针对ST榕泰(600589)的维权登记。该股民表示“代码亏损42459元买入时间10月22日5000股11月5日5600股11月7日6200股至1月全部卖出。”目前该索赔登记已被维权平台维权律师接受,股盾网(www.gpsp.ltd)股民维权平台将关注股民的索赔进度,相关维权仍在持续征集中。
股盾网股民维权平台,目前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索赔维权事务,受损失的股民可以在线参加索赔维权征集。
如何维权索赔:
股盾网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www.gmsp.ltd)页面上的“索赔维权登记”栏目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投资者相关情况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维权律师会进一步通知办理索赔法律事务。
索赔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如最终证监部门以虚假陈述为由对该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特别提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上市公司责任方应予以赔偿。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案件或存在无法获赔、败诉或无法执行的可能性,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或案件实际情况为准。
以下内容来自网上新闻以及部分网友评论,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刚泰控股表示,公司近日发现,在部分借款纠纷案件中,存在由公司提供担保嫌疑,经自查,相关担保均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相关,但均未经公司有决策权限的决策机构批准,属于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担保。刚泰控股称,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申请以上担保无效,但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尚具有不确定性,存在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3.4.1″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规定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和13.4.2条的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民索赔咨询电话(微信)13538024498,网址:www.lawyerw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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