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索赔最新消息,000839索赔最新进展
2021年6月2日晚间,000839中信国安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收,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6号)。经查明,中信国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二、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据此证监会决定:对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孙亚雷、李宏灿、孙璐等9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25、10、5万元不等的罚款。
中信国安索赔背景,000839索赔依据
中信国安是由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子公司——原中信国安总公司独家发起、部分改制、采取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公司。1997年10月31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中信国安”,股票代码“000839”。主要从事 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业务中的有线电视网、卫星通信网的投资建设。
2020年5月16日,中信国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陕证调查字2020036号)。
2021年3月3日,中信国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3号)。
近日,中信国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6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