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至今上市24年。七年造假,意味着公司上市以来近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处于财务造假状态,仅次于ST抚钢创下的八年A股造假时间纪录。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能看出青海中信国安财务造假手法、造假动机。

造假动机:造假竟是为了冲业绩青海中信国安造假起因是在2009年4月召开销售专题会议,在预计当年销售收入约为4亿元的情况下,却制定了10亿元的销售目标。

如何完成这10亿元的销售目标呢?青海中信国安采用预售方式完成业绩,为了调动客户提前付款的积极性,青海中信国安给客户作出10%价格让利和补贴预付款利息的方式,利息补贴标准是按照同期商业贷款利率,实际执行的利率以合同双方最终结算数据为准。

造假手法:加大收入、隐瞒支出。由于采取预售的方式来销售,明明到账的销售款不仅仅是当年收入,真实情况是账面收入大于当年的实际发货金额,但是青海中信国安却将账面收入提前确认为收入,导致当年入账的收入虚高。

根据预售合同,青海中信国安提前拿到的客户未发货资金是有成本的,资金占用成本高达12%—15%,但是青海中信国安以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和货物支付产生的财务费用,未进行入账。在2009年至2014年纳入中信国安合并财务报表期间累计少计的财务费用高达5.06亿元。

就这样,青海中信国安用虚增收入、少计财务费用这两个方法双管齐下,在2009年—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6亿元,这样一正一反累计虚增的利润总额合计便为10.12亿元。投资者应当及时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


中信国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提示及时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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