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紫晶存储股民索赔律师咨询
7月4日,据来自专业办理证券索赔的“股盾网”证券诉讼律师团队最新消息:因*ST紫晶(紫晶存储,688086)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投资者的起诉,该案系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此前监管机构正式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2005号。股盾网已启动紫晶存储投资者索赔登记,搜索“股盾网”可了解紫晶存储股票索赔详情并进行登记,凡是2022年2月11日收盘时持有紫晶存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继今年2月公司被立案调查之后,6月24日晚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进行立案调查。公司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月14日,紫晶存储披露,在监管部门要求下,自查发现违规担保情况:截至今年3月10日,在公司实控人之一、董事长郑穆授意安排完成下,紫晶存储及子公司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3.73亿元。同时,由于公司实控人郑穆、罗铁威,向广州开源教育信息法定代表人黄大和借款1.6亿元,因此两人所持合计29.58%股权,其中18%被质押。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发生了变化,政府对上市公司及高管、大股东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
上海金融法院受理投资者诉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紫晶存储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这意味着,该案系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
本案原告认为,其系紫晶存储股票投资者,因紫晶存储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经济损失,故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要求紫晶存储赔偿损失。
根据2021年4月修正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三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证券上市公司合同纠纷和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
股盾网律师团队提示投资者注意,依据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对于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造成的投资者索赔,法律是支持的。紫晶存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发起诉讼索赔,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
紫晶存储股民索赔的主要依所是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上海金融法院表示,将审慎审理此案,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司法引领金融交易行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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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上市公司责任方应予以赔偿。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案件或存在无法获赔、败诉或无法执行的可能性,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或案件实际情况为准。
委托流程:
一、网上登记索赔的具体个股名称代码、损失金额、购入时间段、股份数量等基本情况;
二、投资者需到证券公司打印索赔材料并加盖证券公司印章,通过快递或邮寄交给律师,律师会根据案件进度安排办理后续事务。
股盾网律师团队代理此类案件采用风险收费模式,即获得赔偿前不收取律师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股盾网目前正在办理紫晶存储股票索赔案,投资者可查询股盾网已公开的信息,进一步了解详情。以上就是公司拟被行政处罚 ,法院《受理通知书》,紫晶存储违规能索赔吗内容,投资者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