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正式施行,5月21日广东榕泰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由此成为A股首例适用新证券法新标准被预处罚首案。经过近一年的调查,现已查明,广东榕泰及相关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有:
(一)广东榕泰未按规定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公司2019年报,迟至2020年6月23日才发布2019年报。
(二)经杨宝生审批,广东榕泰2018、2019年报中均未如实披露与中粤农资、和通塑胶、永佳农资、国华机电实际构成关联关系;未披露合计向3家关联方采购原材料82279.70万元(不含增值税),未披露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分别占公司2018年、2019年净资产的13.16%、15.36%;公司在2019年报问询函回复及对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中称与上述4家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借贷关系或者业务往来。
(三)为避免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利润,杨宝生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关联公司及第三方机构循环支付并制作虛假代付款协议,2018、2019年度虚构销售回款分别虚增利润1224.69万元、3124.23万元;2019年度,杨宝生同时控制子公司金财通与3家关联公司虚构2.6亿元保理业务,以保理利息款1213.33万元确认其他业务收入1177.99万元(不含增值税),造成2019年报虚增利润1177.99万元。以上导致公司2018年报虚增利润1224.69万元占披露利润总额17833.45万元的6.87%,2019年报共虚增利润4302.22万元。
截至今年3月1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243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6%,累计质押股份156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2%。其中榕泰瓷具持股13771.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6%,累计质押9640万股,占其持股的6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3.69%。
根据《证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暂定2020年4月29日持有广东榕泰股票的投资者或可索赔,具体索赔登记方法请查阅股盾网公开信息。
风险提示:
1.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2.案件存在败诉或无法执行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