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ST柏龙,002776)在2022年10月11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存在无法及时追偿被划扣资金及解除担保责任的风险。
10月9日电 ST柏龙公告称,2022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嫌未按时披露年报被罚50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柏堡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截至2022年4月30日,柏堡龙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司公告、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柏堡龙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柏堡龙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因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8号)的时间较晚,按照该决定书,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多处内容需要调整,无法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披露。同时,造成年报披露延期的原因是众多董事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董事会无法对定期报告进行审议。此外,公司已经履行相关汇报请示程序,也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相关行为并未对公司股票和衍生品的交易价格、证券市场造成重大影响,请求免予处罚。
证监局认为,柏堡龙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未按期披露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履行汇报程序,在事后积极整改以及该行为对证券与衍生品交易价格和市场造成的影响等,均不影响对该违法行为性质的认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我局对柏堡龙的相关陈述申辩意见予以部分采纳,并对处罚幅度予以适当调整。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ST柏龙2022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5251.38万元,上年同期净亏损2118.59万元,亏损扩大;营业收入4051.11万元,同比减少58.9%。
日前,柏堡龙(ST柏龙,002776)收到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被立案调查事项的《结案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对柏堡龙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柏堡龙(ST柏龙,002776)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8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6 号)。
由此引发的投资者索赔诉讼持续进行中,已有部分投资者递交材料获得法院初审。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初步判断柏堡龙(ST柏龙,002776)的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6月17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买入柏堡龙(ST柏龙,002776)股票,并于2021年3月18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柏堡龙(ST柏龙,002776)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